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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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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高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西高院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西高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78.3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多个项目,包括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专项报告。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常州公司、河高所,变更并新增实施地点为西安市、常州市、平顶山市。
  •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并新增实施地点为西安市、常州市。
  •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常州公司、河高所、沈变院,变更并新增实施地点为西安市、常州市、平顶山市、沈阳市。

新增实施主体包括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常州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是基于长远发展考虑及市场环境分析,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领域的行业影响力,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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