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4-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700万股(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万股的1.11%。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14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7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万股的 0.1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0.14%。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不超过 264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595.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万股的 0.9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5.10%;预留 33.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万股的 0.0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76%。 5. 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预留)为 17.06元/股。 6. 时间安排 (1)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包括预留):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 1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3年 1月 13日起至 2023年 1月 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年 1月 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 2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 9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 5月 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 6月 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变动的情况
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 4月 2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06元/股调整为 16.76元/股。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人。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900股。除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4年 10月 16日 (二)实际归属数量:99,900股 (三)实际归属人数: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6.7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9月 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2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19日止,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33,321,332股增加至 633,421,23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3,321,332元增加至人民币 633,421,232元。本次归属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次募集的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