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收到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经公司”)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 04执恢 54号之一、2024苏 04执恢 55号之一),主要内容为:解除对被执行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建泽、刘培兴、许旭征(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 5010万股的冻结;被执行人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 5010万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国经公司所有,国经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10万股已被法院裁定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 8.79%。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亚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从 166,112,000股下降至 125,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 29.13%下降至 21.92%。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 202,511,673股下降至 152,4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35.51%下降至 26.72%。国经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从 0股增加为 50,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0%增加为 8.79%。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如下: | 出让方 | 受让方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亚邦集团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1,110,000 | 7.21 | | 杨建泽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0.88% | | 刘培兴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90,000 | 0.52% | | 许旭征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0.18% | | 合计 | | 50,100,000 | 8.79%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亚邦集团及国经公司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上述被司法裁定的股份仍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竞买成交股份及流拍股份继续司法处置并最终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各司法拍卖受让人均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