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派克新材: 派克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派克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52元

股权登记日:2024/10/18 除权(息)日:2024/10/21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1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1,170,8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3,008,863.84元。

自行发放对象:公司股东宗丽萍、是玉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扣税说明: 1. 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52元。 2. 对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等,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即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468元。 3.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68元人民币。 4.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按照每股 0.468元进行派发。 5.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52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派克新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