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 5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先导电科 100% 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致力于先进 PVD 溅射靶材和蒸镀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也从事高纯稀散金属及化合物的回收提纯、制备和销售业务。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标的公司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超过 300 项,标的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具有稳定商业模式。标的公司行业地位突出且市场认可度高。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16.2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