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年10月11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1,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63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365,962,305.00元人民币减至6,365,900,705.00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1号,联系人:赖春玲、贺茹静,电话:(0471)3350092,传真:(0471)3601621,邮编:01011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