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19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22%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司法拍卖股票竞买成交 75,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8.71%,占公司总股本 13.17%。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方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02,5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 35.51%。其中已质押及冻结股票197,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5%。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 7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3.17%。后续如上述司法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从 202,511,673股下降为 127,4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5.51%下降为 22.35%,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
本次流拍股份 118,900,000股如何继续司法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继续司法处置且完成过户,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经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 标的物名称 | 司法拍卖时间 | 成交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金额(元) | 竞买人 | 拍卖结果 | | --- | --- | --- | --- | --- | --- | --- | | 亚邦股份质押股票 2510万股 | 2024年 10月 10日 10 时至 2024年 10月 11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 | 25,100,000 | 4.40 | 58,840,000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公司 | 竞拍成功,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 | | 亚邦股份质押股票 2500万股 | 2024年 10月 10日 10 时至 2024年 10月 11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 | 25,000,000 | 4.38 | 65,570,000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公司 | 竞拍成功,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 | | 亚邦股份质押股票 2500万股 | 2024年 10月 10日 10 时至 2024年 10月 11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 | 25,000,000 | 4.38 | 64,990,000 | 钱林洁 | 竞拍成功,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 | | 亚邦股份质押股票 11890万股 | 2024年 10月 10日 10 时至 2024年 10月 11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 | 0 | 0 | 0 | - | 流拍 |
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尚需按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经公司核查确认,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查,未发现上述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发现上述竞买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若本次拍卖成交的股份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将从 202,511,673股下降为 127,4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5.51%下降为 22.35%,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本次流拍股份 118,900,000股如何继续司法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继续司法处置且完成过户,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