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关事宜的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00.00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