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2024年10月修订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996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15万股,于199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YILI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1号,邮政编码:01011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拾叁亿陆仟伍佰玖拾万零柒佰零伍元。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滋养生命活力、让世界共享健康为己任,坚守“伊利即品质”的企业信条,视品质如生命,秉持卓越、担当、创新、共赢、尊重的核心价值理念,致力实现成为全球最值得信赖的健康食品提供者的宏伟愿景。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乳制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等。
公司股份总数为6,365,900,705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等权利。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会议地址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等。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