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4年 9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进行了核查。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综上所述,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