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特定股东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宁波涌峰在 2024年 8月 2日至 2024年 8月 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3,110,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17,652,573.51元,每股成交价在 5.55-5.82元之间,每股成交均价约为 5.68元,减持后,宁波涌峰持有公司股份 5,289,3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宁波涌峰未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承诺。宁波涌峰于 2024年 9月 24日回函承诺,将于回函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的公司股份3,110,626股,若此部分股份的减持金额高于回购的金额,差额部分将全部归宝地矿业所有,并缴纳至宝地矿业指定账户。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收到宁波涌峰发来的《关于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股份结果的函》,截至 2024年 10月 9日,宁波涌峰已在承诺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3,110,700股公司股份,成交金额 19,302,139元。本次回购每股成交价在 5.65-6.69元之间,每股成交均价约为 6.21元,回购金额高于减持金额,故无需上缴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