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兰台意(2024)第 3877号
2024年 9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0日 14点 00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 8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8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7,070,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009%。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45,466,105股,比例98.6562%;反对550,700股,比例1.1950%;弃权68,600股,比例0.1488%。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