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核电关于福建福清核电站5号、6号机组计划电量上网电价的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核电上网电价政策的复函》,公司控股在运的福建福清核电5号、6号机组自投产之日起,未参与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电量(即计划上网电量),执行福建省煤电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含税)。公司控股在运的福建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已于2021年1月30日商运,6号机组已于2022年3月25日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