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二O二四年十月十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代物流板块深化改革框架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上述方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实施具体方案。
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