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注销减少14,908,549股,总股本由573,737,680股减少至558,829,131股。根据中期分红预案,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现将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882,913.10元。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7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1.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2.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