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同时,连续9个交易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连续23个交易日(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软件技术和解决方案服务,助力金融、互联网、汽车、通信等行业客户的产品与技术创新和业务变革。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近期股票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近期股票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