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吴君。 - 注册资本:64285.7142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02-11-05。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76人,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76人,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
首次与预留授予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2元。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3元/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2元/股。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3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 有效期自授予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首次授予的时间安排: - 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0%。
预留授予权益的时间安排: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前授予,则预留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其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其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后至授予,则预留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其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其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 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20%。
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安排: -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 -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 - 授予条件: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 授予条件: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若预留部分的权益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2024年:167.11万元。 - 2025年:2,005.34万元。 - 2026年:1,124.40万元。 - 2027年:374.08万元。 - 2028年:73.05万元。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2024年:34.73万元。 - 2025年:416.71万元。 - 2026年:256.31万元。 - 2027年:104.41万元。 - 2028年:22.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