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5,260,67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41,707.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元/股。
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4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 10月 15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0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0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1)根据股份性质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2)根据股东账户自行派发:ALEXANDER LIU、LOUISA FAN、飞象(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飞象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西江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开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