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1、公司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实施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骨干、销售骨干和高技能人才等员工,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