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核查意见如下: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 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年 10月 8日,并同意以 6.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8928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