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3 〕 SCP40 号),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额度有效期将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到期。为维持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符合现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注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按照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一般额度有效期为注册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2 年(实际有效期以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在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发行。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次滚动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薄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获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维持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