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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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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议案》;
  2. 《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和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茂名市威龙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茂名市威龙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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