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对速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3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相关项目的实施主体空港速达及鄂尔多斯速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