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名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虹桥祥源希尔顿酒店二楼源福厅 6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6 其中:A股股东人数 32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89,910,376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42,159,855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47,750,5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3730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3.319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05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郑国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1人,董事郑国强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冷文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启福先生、陈金山先生、田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向公司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1人,监事梁婧女士出席现场会议,监事董云雄先生、江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向公司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先进计算技术服务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 541,984,455 99.9676 141,500 0.0261 33,900 0.0063 B股 47,750,5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89,734,976 99.9703 141,500 0.0240 33,900 0.005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先进计算技术服务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0,534,865 99.4289 141,500 0.4608 33,900 0.110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备战律师、杨舒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