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张瑛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瑛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张瑛已通过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张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张瑛郑重承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