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晓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王晓明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明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王晓明已通过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且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王晓明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