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就崧盛股份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4.3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4,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207,063.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142,93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预计节余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567.13万元用于支付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外,公司拟将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 8,993.4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外,拟使用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