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9月))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 2024年 9月 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部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董事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