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发挥股权激励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考核原则要求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办法和考核对象业绩评价,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考核指标及标准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考核次数为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考核结果管理包括考核结果反馈及申诉、考核记录归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