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556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46.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年产 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