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 0125号
本次股东大会由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9月12日,滨化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1,389,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8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滨化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413,059,774股,反对27,281,179股,弃权1,048,82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16%,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412,974,374股,反对27,281,861股,弃权1,133,54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22%,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