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需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需经过相应程序,并需满足任职条件。独立董事拥有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并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保障其知情权。独立董事还需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报告。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参与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并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