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制订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公司成立方式:由广东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 - 首次发行:2016年3月1日,发行3,750万股,其中新股3,000万股,老股750万股 - 注册资本:52,243.3405万元 - 营业期限:永久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塑造通宇品牌,真诚服务社会 - 经营范围:天线、射频器件、微波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第三章 股份 - 发起人持股情况:吴中林持股57.12%,时桂清持股38.08%,中山市宇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16%,其余持股较少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 股东义务: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报告等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 董事会职权: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职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5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形式:专人送出、函件寄出、公告等 - 公告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解散原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 清算组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清偿债务等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情形:法律修改后章程与法律相抵触、公司情况变化等
第十二章 附则 - 解释权: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