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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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下午 14:30 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