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262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9
除权(息)日:2024/10/10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10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5月 20日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具体制定,并经 2024年 8月 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96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9
除权(息)日:2024/10/10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1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建、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美琴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62元。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5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58元。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58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6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854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