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铝合金材料研发、产品设计、先进生产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业务体系。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盒箱体,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制造商之一。为了持续扩大自身产能规模以进一步提升向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客户的供货能力和自身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以加快自身新建产能的建设,并同时优化自身财务结构、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南川区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800,000套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已实现了稳步增长。目前,公司已拥有铝合金材料研发、产品设计、先进生产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业务体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何峰。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比亚迪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0.42%、78.87%和 80.46%,因此发行人对比亚迪构成重大依赖。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11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何峰与董事何妤为父女关系,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11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200报告期各期,新铝时代确认的营业收入为 61,827.29万元、142,136.35万元 和 178,205.42万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374(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具体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382公司股东曲艳平、舒梓萌、段瑞福、周立坚、陈明文承诺:(1)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383④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本公司有权责令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并进行公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384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胡国萍承诺如下:(1)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