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2,338,461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5,012,800股,以457,325,661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196,650,034.23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公司提交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之日(即2024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462,338,46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012,8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457,325,66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650,034.23元(含税)。
公司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9月9日)收盘价格为17.99元,故公司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7.99元/股-0.43元/股)÷1=17.56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457,325,661股×0.43元/股)÷462,338,461股≈0.4253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7.99元/股-0.4253元/股)÷1=17.5647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17.56元/股-17.5647元/股|÷17.56元/股≈0.0268%,小于1%。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