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利润分配原则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 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四)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2.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3.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由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七、其他事项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本规划若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