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控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52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9|-|2024/10/10|2024/10/10
发放年度:2024年中期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960,680,1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299,553,662.40元。
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 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本公司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相关事项,请查阅本公司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 H股股东通函、公告。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468元。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 A股股票的股东(“沪股通股东”),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相关规定,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468元。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 A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 0.52元,现金红利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