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9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63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及归属、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及归属、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