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年9月12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9月30日;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00.00万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1.85%;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79元/股;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31人;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