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返利科技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59.20万股/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激励对象共计27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0元/股。公司设置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并对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激励计划尚需返利科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