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为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的整体布局,驱动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与能力建设,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通过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4,437.50万元收购上海传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38.5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威迪斯 10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拟与上海传南、威迪斯签署《关于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