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元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自查报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朱业胜先生、吴贤龙先生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 朱业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 2024年 2月 7日起 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00万股(含本数)且不高于 200万股(含本数);
  • 朱业胜先生、吴贤龙先生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在自查期间,除张敏、刘志远核心骨干杜其明配偶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元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