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09月 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地中心 C座二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400,5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17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有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A股|86,334,059|99.9230|34,300|0.0396|32,200|0.03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1|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 案|3,519 ,972|98.1458|34,30 0|0.9564|32,20 0|0.897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慈航、李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