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监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应有记录,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