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前言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制定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一、总则 1、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2、考核原则: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中层管理人员;(3)核心骨干员工。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绩效考核过程。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体系 1、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考核实施次数为各考核年度各一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 |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0%。 |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2025年较2023年 净利润增长率)之和不低于50%;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5年较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30%。 |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2025年较2023年 净利润增长率+2026年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之和不低于85%;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5年较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60%。 |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 评价结果 | S/A/B | C/D | | --- | --- | ---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0 |
4、考核程序 (1)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2)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四、附则 1、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实际和工作变化可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本办法。 3、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