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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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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3日(周一)15: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团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6人,代表股份386,167,74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0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圆丽律师、李晓娜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圆丽律师、李晓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与公告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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