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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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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2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64,032,436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717,43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64,032,43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717,430 股后的股本 63,315,006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 / 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10,003,770.95 元 / 64,032,436 股 10=1.56229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每股现金红利 =1.562297 元 / 10=0.156229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562297 元 / 股。 3、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315,006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64,032,436 股,剔除回购专户 717,43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2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0*661 | 肖朝蓬 | | 2 | 02049 | 朱莉华 | | 3 | 02463 | 史凤华 | | 4 | 02***344 | 庄华锋 |

咨询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朱莉华 咨询电话:0512-33326888 传真电话: 0512-368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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