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公司已取得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要批准及授权;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75元/份。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共计29.80万份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达成。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